《快遞電子運單》國標實施 禁止顯示完整收寄件人信息

4月7日消息,國家郵政局發(fā)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涂剛今日表示,《快遞電子運單》國家標準設立專門章節(jié),強化個人信息保護內容。具體包括:一是禁止顯示完整的個人信息;二是推薦對個人信息進行全加密處理;三是規(guī)范個人信息相關內容的讀取權限。

據(jù)澎湃新聞報道,涂剛表示,在《快遞電子運單》國標實施過程中,起草組將持續(xù)做好標準的解讀和培訓工作。該國標于2023年2月1日正式實施,規(guī)定了國內快遞電子運單的類別、組成及規(guī)格、區(qū)域劃分及信息要求、技術要求、環(huán)保要求、試驗方法、運輸和儲存等。

《快遞電子運單》國家標準規(guī)定:

快遞企業(yè)、電子商務經(jīng)營主體等應采取措施,避免在電子運單上顯示完整的收寄件人個人信息。收寄件人姓名應隱藏1個漢字以上,聯(lián)系電話應隱藏6位以上,地址應隱藏單元戶室號。

快遞電子運單上隱藏的、加密的信息內容,僅限于快遞企業(yè)及其授權的第三方、相關管理部門,使用相關設備合法讀取。

快遞企業(yè)、電子商務經(jīng)營主體等宜采用射頻識別(RFID)、手機虛擬安全號、電子紙等技術或產(chǎn)品,對快遞電子運單上的個人信息進行全加密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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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4-07
《快遞電子運單》國標實施 禁止顯示完整收寄件人信息
《快遞電子運單》國家標準設立專門章節(jié),強化個人信息保護內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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