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里私有化或有變數(shù) 受香港法律法規(guī)限制

“一切以公告為準,其他不予評論。”2月16日晚,當《投資者報》記者撥通阿里巴巴集團公關部總監(jiān)顧建斌的電話時,顧告訴記者,有關香港上市公司阿里巴巴(01688.HK,下稱“阿里巴巴”)的公開回應目前仍以9日公司公告為主,對于其他市場傳言暫無回應。

自2月9日阿里巴巴B2B公司在香港聯(lián)合交易所發(fā)布停牌公告以來,眼看一周就要過去,阿里巴巴公司卻毫無動靜。16日,援引香港媒體報道,阿里巴巴母公司或計劃將上市公司私有化,而收購要約價目前處于草擬階段,仍存在變數(shù)。

據(jù)最新外電引述消息指出,阿里巴巴已經(jīng)同意與包括瑞士信貸、澳新銀行、星展銀行、德意志銀行、匯豐銀行與瑞穗實業(yè)在內的六家銀行簽訂協(xié)議,向銀行貸款30億美元,用于回購雅虎手中的股份。而B2B私有化與回購雅虎40%股權的關系,成為市場猜測的焦點。

以B2B“立牌坊”

停牌的背后,是主動要求還是被動選擇?9日公告中“以待澄清一項涉及控股股東交易的揣測,交易可能不會影響本公司,并有可能屬于股價敏感信息”的描述模棱兩可,而在消息尚未證實的情況下,阿里巴巴的未來仍是個未知數(shù)。

與阿里集團資產(chǎn)中的淘寶、天貓商城等相比,在香港上市的B2B業(yè)務占比分量和增長潛力相對有限??蔀槭裁丛谶@個時候停牌B2B?各方的觀點說法不一,據(jù)本報記者從多位接觸港股的業(yè)內人士處了解到,大家更多地推測或認為用潛力不大的B2B回購整個集團的股份這一說法不合邏輯,畢竟阿里巴巴集團的資產(chǎn)質量和市場前景為大多數(shù)看好,雅虎董事會也不會傻到為此放棄“一只會下金蛋的母雞”。

但是,“雅虎回購戰(zhàn)是個‘一籃子’計劃,如果這個前提不成立,集團私有化B2B也就沒有任何意義。”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港股資深人士對《投資者報》記者說,“可能是為了籌錢。”

“無法用阿里巴巴內部的錢進行回購,只能尋求外部幫助。”據(jù)該人士介紹,B2B可以是張把水攪渾的牌。公告中提及的敏感信息可能影響股價,而暫停的一個可能是馬云在找阿里巴巴現(xiàn)有股東行動,不過在談條件,回購價格關鍵在于保證當初認購新股機構投資者的離場機會,而用集團的錢私有化B2B,讓部分股東資金釋放,以此做交換條件,再共圖雅虎回購計劃,實在是“得了便宜又賣乖”。

而且,B2B是個多重的切入口,既防止了在目前僵持的特殊時期被惡意回購,也能避免股價上漲被惡意收購。與此同時,一旦私有化成功,也順便逼迫了雅虎,“私有化后價值難以估算,不需要公布財務數(shù)據(jù),對增加內部控制權很有用。”資深國際投行人士陳峰(化名)對《投資者報》記者說,“商業(yè)手段中,集中股權也有利于集團戰(zhàn)略戰(zhàn)術布置。”

市場預計,未來只要把阿里巴巴集團拿出來做整體上市,還是可以賣個好價錢,所以在股市低點退市,轉而在高峰期重新包裝上市,高股價也是值得期待的。

私有化或有變數(shù)

16日,據(jù)港媒報道,阿里巴巴或擬公布大股東阿里巴巴集團私有化建議。而消息人士透露,母公司或擬以2007年招股價13.5港元為前提私有化,這較停牌前價格溢價46%,而倘若私有化和該價格屬實,對其他小股東將非常不利。

回首往昔,2007年11月,阿里巴巴登陸香港聯(lián)合交易所,“當年的開盤價是30港元,較發(fā)行價13.5港元漲122%,融資15億美元,創(chuàng)下中國互聯(lián)網(wǎng)公司融資規(guī)模之最。”陳峰說,“阿里巴巴赴港上市,很多人把它當成了中國的谷歌來長線投資,但沒想其之后的股價表現(xiàn)并不好。”

阿里巴巴于香港掛牌時正值港股3萬點高峰時期,但是如今,公司股價已從最高的41.8港元跌至10港元以下。從股價走勢圖來看,盡管股票價格長期走低,但是在10港元以下占比很小,大多數(shù)時候仍徘徊在15港元以上,截至停牌之日其股價被定格在了9.25港元。

上市公司“私有化”,是資本市場一類特殊的資產(chǎn)重組操作;與其他上市公司收購行為的最大區(qū)別在于其目標是令被收購上市公司從交易所摘牌,由公眾公司變?yōu)樗饺斯尽?/p>


不過,就H股而言,除了要受中國大陸相關適用法律的約束以外,上市公司私有化還要受香港證監(jiān)會以及香港聯(lián)交所等相關條款的規(guī)制。而根據(jù)香港證監(jiān)會的《公司收購及合并守則》規(guī)定,合并決議需要獲得H股獨立股東的批準,而且該批準需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:出席會議的獨立股東所持表決權的75%或以上同意;就該決議所投的反對票不超過全部獨立股東(包括未出席會議者)所持表決權的10%。

除此之外,香港法例保障個人財產(chǎn),假若私有化方案看上去像是在逼迫小股東退出,強搶小股東的財產(chǎn),又無合情理的解釋的話,法官或行使酌情權,否決私有化。這從2009年沸沸揚揚的電訊盈科私有化被否案中便可見一斑。

從這個意義上來說,雖然近年來,阿里巴巴不斷回購,股權集中,也不排除在此過程中會遭遇私有化的悲劇“滑鐵盧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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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2-22
阿里私有化或有變數(shù) 受香港法律法規(guī)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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