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信部擬規(guī)定核心數據不得出境

10月1日消息(顏翊)為貫徹落實《數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加快推動工業(yè)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,提升工業(yè)、電信行業(yè)數據安全保護能力,防范數據安全風險,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《工業(yè)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(試行)(征求意見稿)》,并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
征求意見稿提出,工業(yè)和電信數據處理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集和產生的重要數據,應當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要求在境內存儲,確需向境外提供的,應當依法依規(guī)進行數據出境安全評估,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數據出境,并加強對數據出境后的跟蹤掌握。核心數據不得出境。

根據意見稿規(guī)定,危害程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數據為核心數據:

(一)對政治、國土、軍事、經濟、文化、社會、科技、網絡、生態(tài)、資源、核安全等構成嚴重威脅,嚴重影響海外利益、生物、太空、極地、深海、人工智能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相關數據的安全;

(二)對工業(yè)、電信行業(yè)及其重要骨干企業(yè)、關鍵信息基礎設施、重要資源等造成嚴重影響;

(三)對工業(yè)生產運營、電信和互聯(lián)網運行和服務等造成重大損害,導致大范圍停工停產、大面積網絡與服務癱瘓、大量業(yè)務處理能力喪失等;

(四)經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評估確定的其他核心數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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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0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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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擬規(guī)定核心數據不得出境,C114訊 10月1日消息(顏翊)為貫徹落實《數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加快推動工業(yè)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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